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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与社会化
来源:铜陵市民论坛,笔名:平民观察 | 作者:夜月近 | 发布时间: 2021-08-04 | 902 次浏览 | 分享到:

资本化与社会化

 

邓小平同志在社会主义理论上的一大贡献,就是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马克思主义里,通过对人类生产能力永续发展的科学认识,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即人类社会无论经过多么复杂的演变,最终都将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人类生产能力永续发展到很高水平的必然结果,但也不是一蹴而就,在实现共产主义之前存在一个社会形态,称作社会主义,并称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

中国共产党是坚信共产主义的,坚信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在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就着手建设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是全社会共同占有,由人民的政府组织生产和分配,构筑统一的、均等的、协同的经济关系,苏联也是这么做的,实行的是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

客观地说,中国和苏联,都在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上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其最大的成果,就是证明了社会主义这种制度是可以存在的。但也同时发现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比跟社会主义同时存在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快、发展的好,而在马克思主义里的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发展的快、发展的好的,中国和苏联都没有达到,这就是问题。

既然共产主义是人类生产能力永续发展到很高水平的必然结果,那么,社会主义也应该是人类生产能力永续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结果。中国和苏联没有比跟他同时存在的某些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快、发展的好,表明中国和苏联的生产能力还没有达到单一全民所有社会主义的水平。既然共产主义不能一蹴而就,存在一个初级阶段叫做社会主义,那么,社会主义是否也不能一蹴而就,也存在一个初级阶段呢?从中国和苏联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来看,是应该存在的。由此,邓小平同志果断地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中国称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社会主义有什么不同呢?从生产资料占有上来说,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是全部社会占有,也即公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资料却不是全部社会占有,而是部分占有。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除了一部分社会占有外,还有一部分非社会占有,也就是在公有之外允许存在私人占有。但同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资料也不能全部私人占有,全部私人占有,那就是资本主义了,就是完全放弃了马克思主义了。

私有制,除了资本主义还有封建社会、奴隶社会,也就是说私有制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区别于封建社会、奴隶社会的私有制,在于资本化的私有制。生产资料的资本化,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而当今一些改良的资本主义国家,则是生产资料资本化占主体的同时,兼有一定社会化。

生产资料的资本化,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谁掌握资本谁就掌握生产资料,从而谁就掌握整个生产,这样的生产,其主体是多元化的。这一点,相对于封建社会是进了一大步。另一方面是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生产资料为资本利益最大化服务,所生产的产品本质上不是为人的服务,而是为资本的服务。

生产资料的资本化,通过资本盈利和积累,有利于再生产由简单再生产走向扩大再生产,提高生产能力。随着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所生产的产品就趋向社会化。而生产产品的社会化又反过来会削弱资本利益的最大化,物以稀为贵,一种产品大家都有,也就不值钱了。资本为维护资本利益的最大化,就会抑制生产从而抑制生产能力,阻碍生产产品的社会化。由此,便产生出生产资料的资本化跟生产产品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

就拿我们的住房来说。几十年前,我们住房的生产能力很低,每年所生产出来的住房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我们可以假定住房的生产能力是住房需求万分之一,也就是平均每年每1万人需要住房却只能生产出1套住房,怎么分配?如果是公有制,那就是1万个人拥有1套住房,人人都有份,人人都能住,1万个人住进1套房子,那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在住房生产能力很低的情况下,生产产品远远达不到社会化,其生产资料的社会化是很不适应的。

后来我们搞改革,住房的生产资料资本化,谁有资本,谁就掌握住房的生产资料,谁就可以组织生产,谁就有权处置所生产出来的住房(产品)。虽然生产能力还是很低,假如还是万分之一,虽然还是每年每1万个人只能供应1套住房,但是可以资本化销售,就是谁有钱,就把房子卖给谁,把资本收回,并使其盈利。然后就是再生产、扩大再生产,逐步提高生产能力。也就是说,在住房生产能力很低的情况下,生产的产品还没有社会化,其生产资料的资本化就是比较适应的。

我国住房的资本化运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住房的生产能力大为提高,每年所生产出来的住房产品,其社会化程度已经很高,完全可以满足全社会的需要,这时仍然有人住不上房子,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这个生产能力,而是我们的住房是只为有钱人生产,是资本化的生产不放弃资本利益最大化,不降价,不为收入低的群体服务的结果。

社会主义的必然诞生。在马克思主义里,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因是生产力,伴随生产能力的永续发展,人类的生产趋向社会化。

生产的社会化,包括生产资料的社会化、生产过程的社会化和生产产品的社会化,教课书是把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和生产产品三者并提,好像三者是同步社会化的。而实际上,三者并不是同步社会化的。其中,生产产品先一步社会化。生产力的发展,并不会直接推动生产资料的社会化,而是直接推动生产产品的社会化,是生产产品的首先社会化,然后再要求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和生产过程的社会化。

有能力满足全社会对生产产品的需要,而不去满足全社会的需要时,是生产产品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资本化之间的矛盾。并且,生产力越发展,这种矛盾越对抗,越冲突,最后必然要求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也就是要求变生产资料资本占有为社会占有,这就是社会主义。

在现阶段,我国还是处在并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其生产能力来说,其所生产的产品,一方面是能够基本满足全社会的基本需要,如温饱的需要、小康的需要,另一方面还不能满足全社会更高水平的需要,如富裕的需要,也就是一部分生产的产品已经社会化,但还有一部分生产的产品没有社会化。在这种状况下,相对于产品已经社会化的生产,就要求其生产资料和生产过程也相应地社会化,而相对于产品还没有社会化的,则要求其生产资料或生产过程相应地资本化。

举一个例子,金融。几十年前,我们国家上上下下都缺钱,也就是全国金融的生产能力是很低的,金融产品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与此相对应的,就是需要金融的生产资料或生产过程资本化,允许甚至鼓励金融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

金融是服务业,第三产业。银行的利润来自于存贷利差,大家都缺钱,银行又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就资本化运作,谁出的贷款利率高,就把钱贷给谁。

现在不同了,我们金融的生产能力大幅提高,从M0、M1、M2看,其金融产品完全有能力满足全社会的需要。但我们的实体经济为什么老是贷款难呢?就是由于在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本控制的生产资料或生产过程,没有跟随金融生产能力的提高、金融生产产品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而逐步社会化。

具体到我们的银行来说,过去在我们的金融生产能力较低的情况下,追求资本利润最大化是对的。现在我们的金融生产能力已经大幅提高,金融产品的社会化程度已经大幅提高,但我们所有的银行还都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所有的考核指标还都是按利润最大化来考核,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只得看钱放贷,谁出的钱多,就把钱贷给谁。

要知道,实体经济的企业,多是低利润的企业,厂房、设备、员工、原材料、知识产权等,都是有先期较大的成本投入,是不会轻易关停并转的。所生产的产品,也多是跟全社会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价格也多是相对稳定的。一旦利润大,就会引导多家企业上马,如家电、手机等,最后还是要摊薄利润。这些实体经济的企业跟小贷公司不同,小贷公司很少先期成本投入,有利可图,就蜂拥而上,无利可图,又可以马上解散。还有那些“倒手”房地产的公司,“盈利”能力都是极强的。银行“看钱放贷”,实体经济的企业自然是甘拜下风。

何谓金融服务“脱实向虚”?这个“实”自然是指实体经济。只是这个“虚”,有人说他是指网络类的经济,这肯定是错误的。因为互联网里也有实体经济。不能因为互联网是电子影像化的,就说它是“虚”的,如此,那电话也是“虚”的?雷达也是“虚”的?银行卡上的钱也是“虚”的?肯定都不是。我的理解,这个“虚”应该是指那些“虚胖”的经济,是指那些看起来很繁荣实际上很少干货的经济,是指那些既可以蜂拥而上、又可以马上解散的“影子”经济、“皮包公司”经济。说一个人“虚胖”,并不是说这个人不应该长肉,而是说这个人肥肉过多,已经对身体危害了,但这些肥肉还在长。所以,这个“虚”,在我国目前很多的领域都是存在的。譬如房地产炒的过热、股票市场炒的过热,理财产品玩的过头,还有教育上的应试过头,医药上的医、药过头,科研上的“论文”过头,文化上的明星过头,广告上的骗术过头,网络游戏上的营销过头,金融上的“产品”过头等等,这些都是“虚”。

中国的金融,好在央行是社会化的,中国的央行有责任管理和引导中国的金融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而不是单纯地为资本利益最大化服务。所以,中国总体上的金融风险是可控的。

但在某些局部上,譬如“影子银行”、“地下钱庄”、“表外循环”、融资平台、投资理财等,也存在资本化过度的情况。前一段时间,社会上出现的种种金融乱象就是例证。其中之一,就是金融的“倒手”现象日趋严重,几十年前物资领域里的“倒爷”现在进入到了金融领域。还记得“倒爷”吗?他们不创造财富,而是把社会所需物资“搞到手”,由张三“倒”给李四,再由李四“倒”给王五,再继续“倒”下去,每“倒”一手就加利一成,凭空抬高了社会所需物资的价格。这种“倒手”在金融领域,就是加杠杆,过度地加杠杆!这种“倒来倒去”最后“倒”给实体经济,实体经济肯定承受不了,就出现了贷款难、贷款贵。

金融本身并不创造财富和价值,金融是服务业,金融存在的意义,就是为那些能够创造财富和价值的产业、企业、公司及个人提供流通服务。简单地说,金融就是要为实体经济服务。

通过融资的钱,不管中间经过多少环节,最终是要投入到实体经济中去。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部门越来越复杂,融资部门能融到钱,但并不一定知道投到哪个生产部门去,这样就产生了投资部门。在通常情况下,融资部门是可以找到投资部门,投资部门是可以找到生产部门的,这样,由融资到投资再到生产,再加上生产盈利后的还贷,就是金融产业最基本的生产链条。

假如一个融资部门既不能准确找到生产部门,又不能准确找到投资部门,那么,这个融资部门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很明显,他只是个做金融“倒手”生意的。同样的,假如一个投资部门不能准确找到生产部门,那这个投资部门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他也是个做金融“倒手”生意的。

按照金融产业最基本的生产链条,一笔钱,要到生产部门,只需要经过融资部门和投资部门两个环节的转手,我们就说只有两次转手的金融生产是正常的。

如果出现三次转手,如果是特殊情况,经过报批等合规程序后,也可以视为正常的。但是,出现四次以上的转手,那肯定就不正常了,就肯定存在“倒手”了。

如何查出“倒手”呢?道理很简单,就是融资部门不知道哪个生产部门,就去找一家知道生产部门的投资部门,把钱转给投资部门,由投资部门把钱再转给生产部门。这样,投资部门所有的汇出账户,必定都是生产部门,通过网络互联如果发现这个投资部门存在汇出账户是别的融资部门或投资部门,那就可以认为这个投资部门在做“倒手”生意。

同样的,融资部门所有的汇出账户必定是投资部门或生产部门,如果融资部门的汇出账户存在别的融资部门,那也就可以认为这个融资部门在做“倒手”生意。

还有就是生产部门,假如这个生产部门一方面贷款,另一方面又对外放贷,那就可以认为这个生产部门在做“倒手”生意了。

不是说所有的生产部门都不能对外投资,而是说生产部门对外投资的前提条件是:还清所有贷款!

金融领域过多的“倒手”,表面上看,我们的金融活动很活跃,实际上是含金量不高,钱在金融领域里面转来转去,就是一种“虚”的表现。

金融服务“脱实向虚”的实质,是资本控制金融生产的成份过大,社会控制金融生产的成份过小。就目前我们金融产品的生产能力来说,可以满足全社会的需要,包括实体经济的需要,社会也需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但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没有正常发挥出来,是谁在阻碍呢?就是资本化在阻碍。虽然我们几大国有银行的生产资料是国家控制的,但他们的生产过程却是资本控制的,我们的主体考核指标是资本化的,是为资本利益最大化服务的。民资金融为资本利益最大化服务,国资金融也为资本利益最大化服务,自然利润小的实体经济就难有金融部门为其服务了。

在常人的眼里,金融不就是钱吗,钱不就是资本吗,金融怎么会不谋求资本利益最大化呢?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资本是跟以盈利为目的的投入产出相关联的,譬如“人力”,在通常情况下“人力”可以做很多事,自己在家唱歌、练书法或到社会上做义工等,没有参与以盈利为目的投入产出,这种情况下就不是资本;但是到工地上打工,付出劳动,取回报酬,这种情况下就成了人力资本。还有城市建设用地,划拨调配就不是资本;拍卖就是资本。甚至在仕途上,把业绩当作上升的筹码,业绩就是资本;而把业绩当成为他人谋福利的事业,业绩就不是资本。

金融也是一样,资金的筹措、分配和使用,如果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投入产出,就是资本,如生产经营等。如果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投入产出,就不是资本,如抗洪救灾等。

我国处在并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资料占有来说,既需要社会化,也需要资本化。当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得不到满足,是由于我们的生产能力不足时,就需要资本化去推动。当我们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社会需要而不去为社会需要生产时,就需要用社会化去解决。

 

                                                                                2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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